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记者团组织学生干部培训,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2018年10月9日、10月12日,人文学院团委学生会和记者团分别在人文楼4104和4603教室组织学生干部进行新学期培训,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我院团委书记余婧、辅导员卫修明、王珅老师分别出席会议。
本次学生干部培训,旨在贯彻落实学校对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的要求,提高我院学生干部对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余婧老师和卫修明老师分别带领全体学生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强调国家宗教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同学们要做到:1.认真学习国家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2.党员、团员带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信仰宗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3.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宗教观,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禁止在校园传播宗教,坚决打击宗教极端主义;5.警惕互联网传教和境外邪恶势力的渗透。同学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会后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以学原文、学新条目为重点,全面正确理解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重要要求和意义。
随后,在培训会上,团委、学生会和记者团的2018级新成员同学进行了自我介绍。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表达了对新干事的欢迎。出席例会的老师们希望同学们在日后的工作及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言行得体,充分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服务意识与形象意识,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
本次学生干部培训会的顺利召开,让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能正确看待国际国内形势,树立正信、正知、正见,学会明辨是非,爱国爱教、知法守法,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2018级新干事对人文学院学生组织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新成员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文学院学生活动增添色彩。
余婧老师带领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卫修明老师带领记者团全体学生干部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团委、学生会召开工作例会现场
记者团召开工作例会现场